11月23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发布的遵银监罚决字〔2018〕20号行政处罚书显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违反规定未对理财产品的销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遵义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罚款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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