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青岛市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市本级(市内三区)正式启用。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包括电子《不动产权证书》和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文字内容、格式与纸质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通过CA认证、系统加密、授权使用、日志留痕等多种方式保证证照安全,权利人可以一键存储,随时查用。

经审核予以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或事项,在完成登簿后即时生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实现即登即签,秒间到达。交纳相关登记费用后,权利人即可登陆“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或“青岛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查看和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可登陆“青岛市不动产远程申请及查询系统”查看和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需要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的,权利人可以申请核发纸质版证书(证明)。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电子签章,在登记完成后即时加盖,减少了颁发纸质证书过程中缮制、加盖实体印章、领取、保管的麻烦,大大节约了时间和成本,具有易使用、防篡改、可验证的特点,降低了权利人管理和丢失风险,大大提高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舒适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高效青岛建设攻势”要求,深化“一次办好”便民服务体系,不断创新突破,逐步拓展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应用方式,实现各部门互认共享,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营商环境优化,助力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王静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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