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东省烟台市人社局了解到,烟台市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已正式启动,这是烟台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之后连续第5年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

据了解,今年调整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总体调整的平均水平为5%,其中企业5.42%,机关事业单位3.9%。本次调整共惠及烟台市74万退休人员,年需资金约15亿元。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按每人每月增加52元养老金。挂钩调整,主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按本人2019年底基本养老金的1.7%挂钩调整;第二部分,根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企业与缴费年限阶梯式挂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与职务层级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主要是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对达到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多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此外,今年还对企业一至四级工伤退休人员进行倾斜,如缴费年限不满35年,在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时,按35年调整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目前,烟台市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预计7月底前将增发及补发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记者 王向荣 通讯员 逄玮 王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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