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职工住房需求,减轻缴存职工购房压力,山东各地出台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办理“公积金+商贷”组合贷款。早在2015年,13部门就联合下发《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到,“各市要积极协调商业银行,发放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然而,闪电新闻记者调查发现,有的城市落实组合贷款速度慢,虽然政策已经下发,但不少购房者申请组合贷却遭拒绝。

临沂试行购房组合贷新政 合作银行只有一家

2020年7月17日,临沂市试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组合贷款是指职工在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因公积金贷款不能满足购房需要,不足部分向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方式。然而,不少临沂市民向闪电新闻记者反映,虽然组合贷新政已经开始试行,但自己在申请时,却遭到了拒绝。

8月7日,闪电新闻记者致电临沂宝丽天樾楼盘售楼处,询问能否用“组合贷款”的方式购房,工作人员斩钉截铁地回答,“不能,公司嫌组合贷的方式麻烦。”购房者如果想在该楼盘购房,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不足部分需要自己想办法。8月11日,闪电新闻记者就这一问题咨询临沂滨河万达广场售楼处,一名置业顾问也提醒说,购房者可以选择商贷或者全款,“组合贷政策刚刚推行,银行审批比较困难,递交的资料都不合适,现在无法办理组合贷”。

根据管理办法,申请组合贷款的程序为,借款人分别向市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按市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市公积金中心审批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后将《临沂市个人组合贷款申请表》转给受委托银行。受委托银行收到《临沂市个人组合贷款申请表》后,通知借款人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手续,审批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然而,目前,组合贷的受委托合作银行在临沂只有工行一家,这导致开发企业的积极性不高,“房企需要去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工行做准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说,由于组合贷刚试行,合作银行少,目前,整个临沂市申请组合贷准入的房企并不多。另外,主管部门对于组合贷没有强制性要求,“购房者和开发企业自行协商”,临沂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全省组合贷新政推进速度不一 青岛合作银行已扩充至18家

闪电新闻记者了解到,山东其他城市中,购房组合贷政策推进速度不一,早在2004年3月10日,济南就下发通知,要求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以满足职工的不同需求,这在全省16市中算是比较早的。2018年,聊城和枣庄两市也分别开始试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临沂直到2020年才开始推行这一新政,在全省算是比较晚的。

闪电新闻记者注意到,各地在推行组合贷新政的时候,合作银行一般经历由少到多的过程。而合作银行的多少,也成为制约新政落地的部分因素。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曾表示,组合贷款指定合作银行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后才能办理组合贷款,因此非开户银行无法办理,这就对职工组合贷款造成了一定的局限性。“比如之前购房职工会遇到只有某家银行的某个支行可以办理组合贷款,而房企指定的抵押贷款银行并非该支行,这种情况只能让职工放弃办理组合贷款。”为给职工贷款提供更多便利,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化政银互动,截至2020年6月30日,组合贷合作银行已经达到18家。(唐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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