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山东省泰安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养犬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养犬登记工作的相关情况。自9月1日起至10月31日,在重点管理区内集中开展养犬登记挂牌工作。11月1日起,公安机关将按照《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对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挂牌的犬只依法进行查处。

根据《泰安市养犬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实行登记制度,养犬人取得犬只免疫证后,携犬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办理养犬信息初始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犬牌。

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泰安市公安局积极落实“一站式办理”服务举措,与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共同将重点管理区内有资质的21家动物诊疗机构确定为“泰安市养犬管理便民服务点”,实现犬只免疫、注射电子标识、登记挂牌的一站式办理。其中泰山区15家,岱岳区5家,高新区1家。因泰山景区没有有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故该重点管理区内的符合养犬的市民,可以就近选择任意一家已公布的服务点办理犬只登记、挂牌等相关业务。

为方便市民养犬登记,泰安市公安局深化网上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建设泰安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养犬登记的网上申请和审核。养犬市民进行养犬登记的具体流程分为网上申请、网上审核和现场缴费挂牌三个步骤。网上申请阶段,养犬市民首先关注“泰安警方”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号后,点击“微信办事”中的“养犬登记”,注册并登录泰安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提示,逐一填写犬主身份信息、居住地信息和犬只种类等相关信息,信息填写完毕后,自行选择“泰安市养犬管理便民服务点”,提交后等待后台审核。网上审核阶段,公安机关受理养犬市民的网上申请,3个工作日内审核提交的基本信息。审核通过的,养犬市民可携犬到选择的“泰安市养犬管理便民服务点”办理挂牌业务;审核未通过的,将提示养犬市民补充完善信息后,重新提交申请。审核通过的养犬市民携犬到选择的“泰安市养犬管理便民服务点”对犬只品种进行鉴别,符合条件的,养犬市民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服务点为犬只植入电子标识,发放电子犬牌和养犬登记证,养犬登记完成。

根据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安市财政局《关于泰安市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发改价格〔2020〕199号),泰安市养犬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初次登记收费350元/只,以后每年签注收费150元/只,补办电子犬牌100元/个(电子犬牌),补办养犬登记证5元/个,补植电子标识40元/个(含注射费)。养犬管理服务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收费收入全额缴入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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