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河南银保监局新乡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河南原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以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形式,为房地产企业提供融资;发放个人按揭贷款:管理不到位,对集团客户未进行统一授信;个人商用房贷款用于购买期房这四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30万元。

因多项违法违规事实 河南原阳农村商业银行被罚30万元!

根据河南银保监局新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新银保监罚决字〔2019〕2号)显示,因存在以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形式,为房地产企业提供融资;发放个人按揭贷款;信管理不到位,对集团客户未进行统一授信;发放个人商用房贷款用于购买期房这四项违法违规事实,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第一条、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假按揭”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第二条,《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南原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新乡银保监分局罚款30万元。(王静静)转自中华网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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