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提振市场信心,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1月5日,省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成本政策的通知》,继续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施行优惠电价政策,延期半年。此项政策的延续将持续释放政策红利,惠及336.3万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预计将降低用电成本5亿元。

据悉,2022年,省发改委出台了阶段性降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成本的支持性政策(6月1日—12月31日),得到了广大中小微企业的欢迎,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记者康宁 通讯员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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