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下午,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局、省通信管理局八部门在济宁联合启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生产方式进一步转型升级,绿色防控技术得到普遍应用,农药兽药使用更加科学合理,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基本解决,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有效遏制,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根据相关方案,山东省明确14个重点治理品种。其中,蔬菜产品有韭菜、芹菜、生姜、豇豆;畜禽产品有鸡蛋、乌鸡、肉牛、肉羊;水产品有大口黑鲈、乌鳢、鲟鱼、大菱鲆、鳊鱼、大黄鱼。聚焦这些重点治理品种,山东省将实行“一品一策”,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精准治理模式,全面系统推进。

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行为管控方面,山东省将实施县域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一张图”工程,以县为单位全面厘清辖区内农药、肥料、种子、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经营单位,地图数据面向社会公开,每半年县乡联动对县域内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实施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确保兽药生产企业兽药产品全部赋码上市、产品入库出库追溯数据全部上传至国家兽药产品追溯系统。

同时,山东省将推广绿色生态种养殖方式,集成推广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治、安全合理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推进山东特色优势作物用药登记及农残控制关键技术集成与推广应用;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实现已实施合格证主体100%信息可查。督促指导生产重点品种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农产品上市时开展检测,2021年底,所有试行主体合格证开具覆盖率达到100%,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试行主体和品种进行扩充。

在市场准入管理方面,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查验并留存重点品种的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对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禁止入场销售,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进行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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