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据了解,明年底,各设区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意见》明确了全省垃圾分类工作的目标,到2021年底,济南、青岛、泰安等重点城市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持续提升;到2022年底,各设区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市、区)至少有1个街道(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模范片区;到2025年底,各设区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全省50%以上的县(市、区)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模范县。

《意见》从建立全过程分类体系、推进模范试点建设、推动全社会惯养成、形成长效保障机制、健全组织领导体制5个方面系统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明确城市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同时,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禁止或限制、淘汰部分一次塑料制品的生产,推行净菜上市,倡导“光盘行动”,推动无纸化办公。山东还将完善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分区域合理设置分类投放收集设施,推广“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指导员监督指导”的分类投放模式。

山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并选择适合农村特点和农民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推进创建模范村庄、模范乡镇,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同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探索建立全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公共服务(大数据)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产业发展。四要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典型选树,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模范教育基地,加强行业培训,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对此,《意见》要求形成长效保障机制,加快省级立法进程,各设区市加快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或规章,细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加强技术研究,重点解决小型焚烧处理、焚烧飞灰处理、渗滤液处理、厨余垃圾处理等方面的技术创新问题。同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评估机制,综合采取专业督导调研、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相关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史尚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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