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文旅部出台滑雪旅游度假地等级标准。文件规定了滑雪旅游度假地的等级划分的基本条件和评定要求,适用于中国滑雪旅游度假地的等级划分和评定。滑雪旅游度假地划分为2个等级,从高到低为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

其中,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核心区面积面积不应少于20方千米。核心区滑雪旅游场地山地垂直落差不宜少于350m。应有适宜比例的初级、中级和高级雪道面积。核心区日最大接待游客环境容量不应少于5000人。应具备举办单项或综合国际滑雪赛事的条件。单雪季游客人数不应少于20万人次,并需要具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单雪季游客人数不应少于10万人次,年过夜游客的人天数指标与年游客总人数的比例不宜少于 60%,过夜游客均停留天数不应少于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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