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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邱县精准施策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邱县各级各部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路段、重要节点,突出问题导向,科学分析研判,精准有效施策,抓好末端落实,创新实施“1+1+5+8+N”大气精细化治理体系,确保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本报讯(记者张隽 通讯员吕智强)今年入夏以来,邱县坚持多措并举,使县域空气质量不断提升,创下六个第一。7月份在邯郸市8个非传输通道区域综合指数排名第一;8月份上半月在邯郸市8个非传输通道区域综合指数排名第一,同比变化率排名第一;PM2.5浓度排名第一,同比变化率排名第一;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邱县各级各部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路段、重要节点,突出问题导向,科学分析研判,精准有效施策,抓好末端落实,确保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同时,创新实施“1+1+5+8+N”大气精细化治理体系。其中,第一个“1”即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并印发了《邱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关于设置各专项工作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第二个“1”即重新组建县大气办,从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5”即大气办设置综合协调、扬尘治理、臭氧治理、氮氧化物治理、督导检查等5个专项工作组;“8”即7个乡镇和街道办落实属地责任;“N”即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能。

针对O3、PM10、PM2.5等管控重点,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严控重点行业,做到生产调控和深度治理“两手抓”;由住建、交通、市政部门负责严控扬尘污染,抓住工地、道路和裸地三个扬尘源头,做好“非硬即绿”“裸地清零”和洒水降温工作;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严控面源污染,加密露天焚烧、餐饮油烟和汽车喷漆行业检查频次,确保全部达标排放;由交警、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严控机动车污染,做好夜间运输车辆、城区道路夜间管控、渣土车辆规范管理;由大气指挥调度中心负责严控指数高值,密切关注空气质量指数变化情况,及时推送站点高值并通知到位,整治到位。通过强化行业监管责任,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落细。

为压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围绕多方面出台了量化考核办法,定期开展辖区内环境检查。在禁烧管控上,坚持每天巡查,抓好辖区内的禁烧工作,确保不出现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和树叶的现象。在应急响应上,有应急预案、有减排措施、有企业清单、有督导落实;在污水治理上,狠抓所辖村庄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和管控,确保不外排、不乱流。并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在加强部门环境监管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推进环境污染治理与企业发展,守住达标排放、数据真实等底线,争做环境污染治理行业标杆,带动本行业其他企业履行好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加大环保投入,配备专业的环境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完善日常环境管理制度,主动排查整改环境污染问题,堵塞环境污染治理漏洞,规范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行为。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企业监测数据造假、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曝光企业违法典型案例,倒逼企业扛起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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