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前后,“摩的”在吉林辽源是一种常见的交通工具。1999年、2002年,吉林省辽源市发生了两起“摩的”司机被害案件。为了稳定社会面治安环境,辽源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开展侦破工作,但限于当时的侦查条件,侦破工作一度搁浅。
“摩的”司机命丧午夜
1999年9月11日晚11时许,初秋的夜晚透着丝丝凉气。在辽源市矿务局转盘道的一处路口旁,几名“摩的”司机一边说笑,一边等待着租车的乘客。
(相关资料图)
“上北山,有去的没?”这时,一名青年男子在夜色中走来,来到几位等活儿的“摩的”司机身旁询问道。
“上我车吧!”随即,“摩的”司机小郑载着男子驶向了夜色深处。
“师傅,停一下车,我要方便一下。”摩托车行驶到一处偏僻路段时,后座的男子突然提出了停车的要求。小郑刚把车停稳,一把匕首抵住了他的脖颈。
“把身上的钱都给我,车也给我,不然弄死你。”面对威胁,小郑赶紧答应了男子的要求,并紧张地求饶道:“兄弟,你别杀我,我认识你,你不是XX的同学么!”
这句求饶的话,却刺激了男子的情绪,他手持匕首疯狂地刺向了小郑……
次日,警方接到报警,称在辽源市西安区变电所北墙外发现一具男尸。警方迅速出警,经现场勘查及走访调查确认,死者郑某野,男,34岁,辽源市西安区人,于1999年9月11日晚11时许被人杀害,系被锐器刺破右颈动脉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摩托车被劫走……
命案又发沉尸水池
2002年7月中旬的一天午后,天气燥热,连一丝风都没有。一溜出租车和“摩的”停在辽源市矿务局附近的一处路口旁等客。
在司机们无聊的等待中,一名女子带着孩子走近了一辆出租车。“妈妈,我想坐那个摩托车。”在女子准备拉开出租车车门时,小孩子突然说道。随即,女子便带着孩子走向了邻近的一辆“摩的”。
“小子,抢活儿是不,咱们今天谁也别干了。”出租车司机见状急忙下车,与一旁的“摩的”司机争吵起来。随着争吵升级,二人厮打在一起,附近等活儿的司机们纷纷过来劝架,拉开了二人。“我记住你了,你小子等着,没完。”之后,出租车司机气愤地驾车离去。
“你们看水里漂着的,好像是一个人。”2002年7月21日,几个少年在辽源市西安矿区的一个水池附近玩耍时,突然发现水面上漂着一个人,却一动不动,于是赶紧报警。
随即,警方在水池内打捞上来一具男尸。经现场勘查,死者系被锐器刺中头部和背部,因失血性休克导致死亡。随后在调查中确认,死者刘某亮,男,33岁,辽源市西安区人,于2002年7月20日至21日期间被人杀害,其赖以谋生的摩托车也不见踪影。
3年间,同一辖区两次发生“摩的”司机被害案件,但是限于客观条件,两起命案的侦破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
尘封20多年的两起“摩的”司机被害案,今年,在辽源警方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得以成功破获。
谁能想到,这两起命案的细节,都是来自凶手被捕后的描述呢?
一枚指纹打开僵局
2022年,辽源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抽调精干警力,组建了工作专班,对全市的命案积案展开集中攻坚工作。针对这两起“摩的”司机被害案件,攻坚专班迎难而上,尽最大努力回溯起20余年前的案件原貌。
经过重新梳理和分析,民警发现,这两起案件存在很多相似之处:被害人均以出租摩托车为生,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均使用锐器袭击被害人的要害部位,行凶后将被害人的摩托车及随身财物劫走。民警遂决定将两起案件并案侦查。
办案民警找到当年侦办案件的民警和6名相关证人,详细了解当年的情况,最大限度地还原了两起案件案发及后续侦办的过程,梳理出案件的一些关键细节。于是,民警埋头翻阅卷宗档案4000余册,终于,一个关键性的物证呈现在民警眼前。
这个关键性物证是一张“合格证”,是当时公安机关开具的“全市开展打击盗抢机动车统一行动车辆检查合格证”。这张“合格证”的车主正是1999年被害的郑某野。上面有一枚模糊的指纹……
摸排走访锁定目标
“指纹的主人是谁呢?”为了找到指纹的主人,办案民警走访了郑某野、刘某亮的家人及朋友,详细了解两人当年被害前后的基本情况。
民警陆续查找了15名相关证人,通过摸排走访,掌握了刘某亮被害前几日因为拉活儿与一名出租车司机发生过争吵和厮打的情况。出租车司机当时曾出言威胁过刘某亮,那名出租车司机有个外号叫“大海”。
顺着这一线索,工作专班循线深挖,于今年6月,确定了“大海”的真实身份。该人名叫付某海,男,现年54岁,户籍所在地为辽源市西安区。经过调查,办案民警了解到,付某海在2000年至2002年从事出租车行业,现为辽源市某单位的保安队长。
因付某海患有尿毒症,要定期到辽源市某医疗中心进行透析。在院方的配合下,民警获取了付某海的全部指纹信息。
工作专班将付某海的指纹与“合格证”上的指纹先后送往北京等地的专业机构进行比对,最终确认“合格证”上提取的指纹与付某海的指纹相符。这说明付某海在郑某野被杀案中,涉嫌贩卖被抢摩托车;同时又在刘某亮被杀案中,与被害人有矛盾纠纷。经综合分析,付某海具有极大犯罪嫌疑。
法网恢恢凶手就擒
工作专班对犯罪嫌疑人付某海案发时是否具有作案条件开展深入追踪研判,同时梳理其案发至今的生活轨迹。经过近2个月的连续工作,发现付某海当年的居住地同案发地距离较近,且其当年无固定职业、无稳定收入来源,日常行事较为偏激,常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口角。2002年7月案发后,他不再从事出租车行业。近5年来,他在辽源市某单位担任保安队长,有稳定收入来源。
“被戴上手铐后,他就像被刺破的气球一样,瞬间泄了气。”2022年10月27日9时,辽源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会同东山分局成功将犯罪嫌疑人付某海抓获。
审讯过程中,由经验丰富的民警组成审讯专班,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审讯,犯罪嫌疑人付某海在充分的证据面前和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如实供述了与被害人郑某野、刘某亮发生冲突、杀人害命的过程。同时,他对抢劫摩托车等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如果姓郑的不说认识我,我也不会杀他。”
“刘某亮不和我抢活儿,我也不能杀他……”
付某海交代,20多年来,他为自己犯下的罪行备受煎熬。
至此,该案成功告破。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