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用男方名义购买的房改房,归谁所有?

河南郑港律师事务所 周日影

小明和小红因感情破裂而诉讼离婚,诉讼过程中,经法院查明,小明名下有一房改房,那么该房改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谁所有,又该如何分割呢?

首先,什么叫房改房?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是我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简单的说房改房就是过去单位的福利房。房改房分为成本价房和标准价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对于该房屋离婚时,如何进行分割?

答:区分情况:

①自然人以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房改房: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改房,并将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其一:对婚前由一方承租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改房,法院具体可酌情处理。

其二:对婚前由一方承租,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改房,不论是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为共同财产。

②自然人以标准价购买的房改房属部分产权房,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可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可以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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