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与被告方协商调解

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妥善解决百余起供用气合同纠纷系列案件。该系列案件的成功调解,得益于在诉前调解阶段确认无争议事实,后续程序有效运用,有效节约流程时间,实现调解、速裁、执行一体化运作、实质化运行,真正做到了服务优、质量优、效率优、效果优。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

入户三年不见“气”

2018年,一家新能源燃气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在伊春市金林区安装居民楼天燃气管道,与多户居民签订了供气协议,每户收取入户安装费2860元。

本是利民便民的好事,但是3年时间过去了,一直未供气,多户居民与该公司协商返钱,始终未有明确答复,多户居民到金林区法院起诉该公司,要求返还天燃气管道安装费用。

2

诉源治理效果初显

最初金林区法院受理的第一起居民起诉该公司返还天燃气管道安装费供用气合同纠纷案件是在2021年,经过法官与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该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被告当天返还了原告的安装费用,原告撤诉。通过该种方式陆续有17户居民的诉求得到解决。

法官向群众说明事项

通过办理这些案件,承办法官意识到这不仅是几起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而是涉及到辖区内百余户居民切身利益的群体性纠纷。

3

集中调解执百起案件

时间来到2023年。年初,有几户居民陆续来到金林区法院起诉该公司要求返还天燃气管道安装费。

“该案件与2021年的供用气合同纠纷同属系列案件,涉及当地民生,若该类案件能够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集中、统一办理,不但能快速、高效审结案件,而且能大大节省案件当事人诉讼成本和精力,把司法为民、高效便民落到实处。”在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当地社区,利用社区网格力量通知当年与该公司签订供气合同的居民,到法院登记信息、审核证据。在一个月的时间里,陆续有百余户居民到法院登记。

执行款发放现场

因案件量较大、时间跨度长,工作进展并没有想象中顺利。被告公司已搬离伊春市区,而且该项目在建设中还涉及到另一家企业,法官主动与另一家企业的负责人以及该项目建设当时的负责人取得联系,推进案件调解工作。

“找到保障居民合法权益和助力企业纾困的平衡点是该系列案的关键所在。”在与被告公司负责人沟通后,法官认为,保障民生是大事,企业利益也不能忽视,都要均衡考虑。于是,承办法官带领团队先后两次奔赴500多公里外的企业住所地,深入企业了解情况,逐案核对证据,做调解工作。

由于该案的过程复杂,涉及的事项繁多,法官几经周折,最后得到了另一公司的全力配合。

经过多次沟通协调,2023年6月4日,承办法官利用周末休息时间,组织被告公司和48户居民代表来到金林区法院,现场退还了首批48户居民的燃气管道安装费,剩余居民的安装费将在近期核对数额后退还。

看到居民拿到退款后脸上洋溢的笑容,办案法官们数月奔波、不厌其烦的调解付出的苦与累,都在笑容中消逝。

年初以来,金林区法院坚持推进诉源治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司法审判与“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以实际行动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情。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