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手机被人偷走了

小心接下来还有更重大的损失

新型“二次盗窃”犯罪手法出现了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新型“二次盗窃”即盗窃案发当日或次日内,团伙内的专业人员,用被盗事主手机、证件及银行卡信息,冒用事主身份,将银行卡绑定至事主的微信及支付宝(或新账号后再绑定),通过这两种支付手段对银行卡内资金进行消费或转账,达到二次盗窃的目的。

近日,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市公安局侦破一起盗窃手机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再利用“微信转账”方式进行“二次盗窃”案件。家住滨州市邹平市的卢先生报警称:其在邹平市长山镇某宾馆上班时,放在柜台里的一部手机被盗,同时微信钱包里的5000余元被转走。

案发后,邹平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联合长山派出所迅速赶到现场开展工作。经分析研判、取证调查,发现幕后黑手竟是该宾馆的一名房客。

据了解,这名房客在该宾馆有多次入住记录,一来二去,就和卢先生熟络起来。7月28日下午,该房客声称自己随身携带的5元现金怕丢了,想通过卢先生微信转账给自己5元,然后把5元现金交给卢先生。就在卢先生付款时,该房客有意窃取了卢先生的手机密码和微信支付密码。事后卢先生便离开去处理其他事务,回来后发现手机不见了。待卢先生补卡后,发现通过微信转账、付款、充值等方式,从该部手机账号内多次转账、消费金额5000余元。

锁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及活动轨迹后,办案民警赶赴河北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成功抓获归案。经审讯,张某对其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盗窃被邹平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

现如今手机已经不仅仅是通信工具,因其具备支付功能,直接关乎我们的财产安全,所以在日常使用手机时务必妥善保管、谨慎出借,在日常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轻易出借手机,日常生活中不要轻易出借手机,出借手机时也尽量不要让手机离开自己的视线。

    2、设置锁屏密码,一定要设置手机的锁屏密码或指纹解锁,密码尽量不要使用本人生日、手机号码等相关数字。

    3、重要信息分开存,不要将银行卡、身份证和手机放在一起,也不要在手机上储存卡号、身份证号码和支付密码等信息,如果这些物品一起丢失,账户会更容易被盗刷。

    4、余额不宜放太多,使用移动支付时一般都需要绑定银行卡,为了减少潜在风险,移动支付绑定的银行卡中的余额不要太多,当余额不足时再转账过去。

    5、大额支付需谨慎,为了方便支付,很多移动支付app支持无密支付,直接扫描就能完成支付,但对于大额支付还是应使用密码支付,否则一旦手机丢失或者将手机借给他人使用就容易被盗刷。

    6、手机丢失要冻结,如果手机不慎丢失应立即致电运营商挂失手机号并及时补卡,第一时间致电银行并冻结手机网银,致电支付平台冻结相关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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