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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良)ST中嘉9月8日午间公告称,公司近日就刘英魁以及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嘉惠秋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之间的业绩承诺补偿一事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9月4日予以受理。
据公告,上市公司提出的仲裁请求包括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业绩补偿款并返还现金分红,共计约2.7亿元;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100万元;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公司方面表示,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影响取决于仲裁裁决的结果及其执行情况。公司将全力推进本次仲裁事项,坚决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