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租的就是自如的房子,偶尔会关注下自如的新闻,看到一个诉讼案件,大概是说:有一位姓李的租客在2021年底的时候租了自如合租房源中的一间主卧,租到2022年9月份的时候呢,他因为一些个人原因需要解约搬离。但是自如的电子合同上不是有约定嘛,说“若提前退租,请提前15天申请”,这大哥给忘了,一直到退租当天才向自如发起退租申请,然后就被扣了违约金以及15天房租。

然后这大哥就很奇怪,觉得虽然自己提前退租了,但你扣我违约金就完事了,干嘛还扣我15天房租?然后一气之下,人家就把自如告到法院了。结果人家法院怎么判的呢,法院认为这位李先生与自如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是说首先这个合同是合法有效的。然后合同里面又明确表示了,用户退租需要提前15天申请,否则就要扣除提前申请未满15日的那部分房租。所以,法院判决驳回了李先生的请求。

看完这件事情怎么说呢,作为租客本来想挺这位李大哥一把的,但是人家自如的合同里面确实明明白白的写清楚了,是这位李大哥自己没看清楚,也怪不到人家自如头上。

我记得我当初租自如的时候,是通过他们那个APP电子签约嘛,当时一些重点的条款,比如什么违约啊,提前退租的条件,确实都写清楚了。而且我记得,在一些需要额外注意的地方,合同是做了加黑提醒的,所以只要认真看合同,基本都能知道自如有这个退租条件。

还有,自如是有管家服务的,像我平时有什么事情,都会联系自如管家。之前签合同的时候也是,管家还专门给我讲了要注意什么什么条款,告诉我如果提前退租,可以先跟他说一声。那位租客李大哥要是提前跟管家沟通一下,也就没有后面那么多事情了,明明打个电话、发个微信就能够了解好的事情,结果还闹到法院大费周章。

现在是法制社会,不管是平台也好,租客也好,都得有契约精神。既然是这位自如租客自己签了这份合同,就应该接受合同上面的条款,自己违约的后果当然要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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