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26层的房子,盖好后却只有2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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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女子,2014年买了套26层的房子,面积约130平方米,总价22.6万元,首付交了6.7万元。原本约定2016年交房,然而没过多久,项目却惨遭停工烂尾了。
到了2020年时,女子好不容易等来楼盘复工,但却发现原本规划要盖27层的楼房,只盖到了24层就封顶了,而自己买的26层竟成了“空中阁楼”。
原来当年开发商在建设该楼盘时,所使用的土地是划拨土地,是村上组织的。因为土地便宜,所以卖给村民的房子价格也相对比较便宜。
后来政策变化,需要开发商重新通过招拍挂手续来拿地,开发商又多掏了几千万元补交土地出让金。这就导致了开发商利润降低、资金链紧张,少盖了3层。
据了解,当时约有50名村民购买了该楼盘的房子,其中有一半村民支付了全款,而另一半村民则只支付了首付款,有两三户买了24层以上的房子。
针对这一情况,开发商表示可双倍退还首付款,或者每平方米加600元换房子。
于是女子申请了双倍退还首付款,但开发商却以女子曾闹事造成其损失了上百万为由,拒绝退还双倍首付款。
女子当年买房时单价约1700元/平房子,而如今从安居客上看到,该小区的二手房均价已经涨到了约3700元/平方米。
这9年来,不仅房子没了,而且钱也没拿到。
看到这,很多网友为该女子抱不平:应该让开发商按现在的房价赔偿!
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买卖商品房适用的是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在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未修改之前,其规定开发商恶意违约和欺诈,致使购房业主无法取得房屋的5种情况,购房业主除了可以请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请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开发商欺诈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子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一。
但在2020年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修改之后,就把“退一赔一”的这条规定给删掉了。
这意味着除非开发商和购房者在合同中约定了退一赔一,不然就算开发商恶意违约或欺诈,购房者也没法申请退一赔一的诉求,就连起诉也没多大的用处。
所以大家在购买期房时,需谨慎!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下方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