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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周至县清水河渭中村河段水体污染现象严重,河水发黑且散发阵阵恶臭,周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当即前往渭中村调查取证。

经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该处河段存在垃圾漂浮、水质浑浊、水体发黑、气味发臭等问题。干警从当地村民口中了解到,清水河受到污染已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对本地村民日常取水用水造成困难。可见该受污染水体,已经严重威胁到当地生态环境,影响了村民日常生活,且渭中小学坐落在河流附近,长期处于黑臭水体的环境之中,不利于学生正常学习及成长。

曾养育一方的涓涓细流,变成如今发黑发臭的污泥浊水,清水河空有“清水”之名,而无“清水”之实,此谁之过?为确认水体污染源,干警又来到该河段上游,发现此处有一座污水处理厂。但苦于缺乏相关水质检测设备,该污水处理厂排出的废水,通过肉眼无法判断其是否达标,也无法断定该废水就是渭中村河段水体污染源。

下一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作,通过水质检测的方式确定污染源,进而督促治理,让清水复清,为守护盩山厔水,保护周至县美好人居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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