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公安局
关于奖励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通告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参照公安部《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榆林市公安局决定对提供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的人员实施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烟花爆竹等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2000元至20000元奖励;破获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仿真枪、弩及管制器具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1000元至5000元奖励。
二、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获、取缔非法制造、买卖、储存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烟花爆竹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5000元至20000元奖励;打掉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烟花爆竹犯罪团伙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20000元至100000元奖励;查获、取缔非法制贩仿真枪、弩及管制器具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2000元至10000元奖励。
三、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缴炸药、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雷管、导火索、导爆索、手榴弹、地雷等爆炸物品以及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1000元至10000元奖励;查获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1000元至10000元奖励;查获非法购买、持有、私藏仿真枪、弩及管制器具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500元至2000元奖励。
四、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获涉爆企业单位违规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视情给予举报人员500元至20000元奖励。
五、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抓获涉枪涉爆案件在逃人员的,视情给予举报人员1000元至10000元奖励。
六、对于涉及到多个奖励项目的,以额度最高项目奖金奖励。
七、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向榆林市公安局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做好举报人信息保密工作,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举报电话:0912-110
0912-3234477(榆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榆林市肤施路4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邮政编码719000
榆林市公安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