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山东青岛,一男子为了获得一女主播的青睐,一次性转给对方几万元。女主播见男子如此豪气,便介绍了9位闺蜜给男子。后在这9位闺蜜的软磨硬泡下,男子陆续转给了她们460多万元。之后,男子感觉不对劲,于是立即报了警。

张先生事业有成,家底丰厚,就是一直是单身。张先生平时不怎么出去应酬,多数时间都是在家刷刷手机视频,看看各类美女。期间,张先生刷到了一个拥有百万粉丝的舞蹈女艺术生李某跳舞的视频,觉得对方长相清秀,跳舞时身姿柔美,让张先生心动不已。这也许就是一见钟情吧!张先生关注了李某的账号,还加入了对方的粉丝群。从中了解到,李某是在北京读大学,舞蹈是其爱好,经营这个账号已经好几年了,平时就发一些自己跳舞的视频。张先生对李某非常满意,想与李某发展成为男女朋友,而为了吸引李某的注意,张先生非常积极地在群里互动,最终加上了李某的微信。这刚成为微信好友,张先生就准备以自己的财力,一举将李某拿下,于是直接给李某转了几万元过去。而且为了能更了解李某,并成功抱得美人归,张先生还和李某介绍的9个闺蜜加了微信,希望这些闺蜜能给自己助攻。果然在闺蜜的帮助下,张先生明显感觉到李某在慢慢接受自己。张先生觉得自己只需要再加一把劲,就能真正的抱得美人归了。可就在张先生准备再接再厉时,李某和她的闺蜜们开始频繁向张先生借钱,不是父母住院,就是自己生病,或者是被“校园贷”催收困扰等等。张先生为了能得到李某的心,毫不犹豫地借钱给她们。就这样,陆陆续续460多万借出去了,张先生却连李某的面都没见到,可李某和闺蜜们还在找各种借口借钱。

这时,张先生的智商终于上线,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是被骗了,于是报了警。后经调查,视频里的主人公李某的确是女艺术生,视频账号也是李某的,但李某只是负责提供视频素材,实际管理者是一位30多岁的男子张某。而那9位闺蜜也纯属虚构,这几个“闺蜜”都是张某一个人扮演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财大气粗的张先生的钱。不过,张某骗得钱后,并未大手大脚的花掉,最终把钱都悉数退还给了张先生。对于此事,网友们直呼离谱,张先生连对方的面都没见过,竟然就直接转了几万,这不是钱多而是人傻。追女孩子钱很重要,但光看钱的女孩能要?还有网友质疑,张先生这头脑,是怎么赚到那么多钱的?也有网友说,果然还是男人最懂男人!其实,不管张先生当时是怎么想的,但他毕竟是受害者,所以法律只会惩罚骗他钱的张某。从上述案情来看,张某独自一人分饰10个角色,冒充了李某,并虚构了9位闺蜜,无非就是想骗取张先生的钱,这是典型的网络诈骗。由于张某陆续被骗了460多万元,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而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张某将面临至少10年的有期徒刑处罚,及罚款。但是,张某将骗得的款项悉数归还了。既然如此,法院在量刑时,也会将这个退赃行为考虑在内,减少一定的刑期。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对于退赃、退赔的,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以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当然,如果张某能获得张先生谅解,还有认罪认罚等情节的话,还可以减少一定的基准刑。因此,对于张某的量刑,也有可能低于10年有期徒刑。最后,张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因此我们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那些虚无缥缈的友情和爱情,在未知根知底的情况下,请尽量捂好自己的钱袋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