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胡晓蓉)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和科技支撑保障,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为全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提出,到2025年,完成国家重点清单物质与一批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发布云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形成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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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新污染物可以广义地理解为任何合成的或天然存在的化学物质或微生物,它们在环境中通常不被监测或管理,具有潜在的已知或可疑的生态和人体健康不利影响。这些污染物包括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多种化学品,包括药品、个人护理产品、杀虫剂、工业和家用化学品、金属、表面活性剂、工业添加剂和溶剂等。
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有四大类:一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是内分泌干扰物,三是抗生素,四是微塑料,在被排放到环境中后,被界定为新污染物。新污染物具有危害比较严重、风险比较隐蔽、环境持久性、来源广泛性、来源复杂等特点。
《方案》从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调查评估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状况、切实加强新污染物源头和过程管控、推动实施新污染物末端治理、全面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5个方面,明确了抓实新污染物治理的17项具体工作任务。
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为基础,我省将建立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监、海关等部门参加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制定任务清单,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成立云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
以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为立足点,我省将根据调查结果形成云南省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清单,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调查。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到2025年年底,初步建立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数据库。
与此同时,我省将深入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开展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研究制定云南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和评估方案。聚焦医药、化工、畜禽养殖、城镇污水处理等重点行业企业,九大高原湖泊等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一批新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治理试点工程,形成一批新污染物减排和治理示范技术。鼓励有条件的州(市)制定激励政策,推动企业先行先试,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到2025年底,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建成污染特征数据库。
以科技为支撑,加强新污染物治理。《方案》强调,在云南省科技计划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研究建立云南省新污染物筛查评估模式。加快建设省级新污染物治理科研平台,提升新污染物治理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建设云南省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在强化监管执法方面,《方案》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有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
记者了解到,2025年,我省将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将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