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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印发关键环节诚信核查一票否决
2月21日,市科技局发布《昆明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科技计划项目的职责主体、立项与申报形式等内容,完善项目管理机制;遵循“权责明晰、科学公正、公开透明、放管结合、绩效导向”的原则,持续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进项目信息化管理,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管理体系。
《管理办法》明确,市科技局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建立项目库、编制经费预算等工作。同时,细化项目推荐部门、承担单位与项目负责人、科技服务机构、项目咨询评审专家等的具体职责。
根据《管理办法》,市科技局根据具体项目的科研范式和创新路径,综合运用公开竞争、揭榜挂帅、定向择优、非资助等多种方式遴选、组织项目,优化资源配置。具体来看,公开竞争主要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或通知,组织各类申报主体自主申报,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揭榜挂帅主要根据全市重点产业发展的要求,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由市科技局会同创新主体共同发布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与产业发展任务榜单,组织社会力量攻关,推动成果转化。定向择优为对研发任务组织强度要求较高、优势单位较为集中的重大科技专项,在一定范围内发布指南,可采取直接委托优势单位或从优势单位中择优委托项目承担单位。其他类型则包含积极探索院士自由探索、军令状制、赛马制、非共识项目等创新形式。
《管理办法》指出,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制定科学、客观、合理的绩效目标。主要包括项目预期投入、任务技术、成果产出目标、社会经济效益等内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项目的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双监控”。在对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的科研诚信管理上,市科技局进行全过程信用记录和信用评级管理,并将其结果运用到项目管理决策中;全面执行科研诚信承诺制;严格实行关键环节诚信核查一票否决制。推进科研诚信与其他社会领域信用衔接,开展实施联合惩戒。(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