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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怒江州贡山县普拉底边境派出所值班室接到辖区网格员上报信息称:“电站附近发现一只疑似猫头鹰的小鸟,需要派出所同志的帮助。”
民警闻讯后及时赶到现场,从网格员手中接过小鸟,并带回派出所悉心看护。民警一边照料小鸟,一边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经贡山县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确认,这只小鸟学名为“领角鸮”,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当前,该领角鸮已被派出所民警放归自然。
民警提示,保护野生动植物实际上就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就是保护人类的家园。如有发现受伤的野生保护动物,或者发现非法捕猎和贩卖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应第一时间报公安机关处理。
云南网通讯员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