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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临沧边境管理支队河底岗边境检查站连续查获两起非法买卖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案,现场查获稚鸡2只。

5月20日17时许,该站执勤民警在站执勤现场依法开展公开查缉,在对一辆云县开往耿马方向的快递车进行检查时,从该车载运的快递中查获一只羽毛特别艳丽的“公鸡”。经过与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进行联系,确认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稚鸡。

无独有偶,22日7时许,执勤民警又在云县开往耿马方向的某快递车中查获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稚鸡。经过核查,快递的寄递双方均无法提供《驯养繁殖许可证》、《动物检疫检验证》等相关合法手续。

目前,两起案件已移交耿马县林业和草原局做进一步处理。

警方提示:保护野生动物、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三有”保护动物是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等均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捕杀、收购、买卖的系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

云南网通讯员姚志国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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