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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龙彦)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保护民政服务对象人身安全及机构财产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民政,近日,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了《云南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管理规定》对安全疏散设施、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以及火灾事故处置等作了“流程化”“标准化”规范,对巡查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习等频次和内容进行量化细化,为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标准指引,也为全省民政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监管提供制度遵循,筑牢民政系统安全防线。该《管理规定》将于10月3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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