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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阶段性对宾馆酒店客房哄抬价格行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称,2023年“五一”假期前后,在全市范围内对宾馆酒店客房价格实行涨价幅度控制措施。按3月1日-3月31日宾馆酒店各类型客房平均实际成交价格(包含线上、线下所有实际交易结算金额),上浮超过50%的,按哄抬价格行为予以查处。本通知自2023年4月23日起执行。“五一”假期后,经监测市场价格平稳运行后,该价格监管措施即行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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