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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来临,北京三中院公布一则直播带货纠纷:张老板支付了20万元坑位费,直播公司承诺保底销售额25万元,并签订《直播演出合约》。然而,实际成交仅4千元,张老板要求退款。直播公司却表示,这场带货的明星粉丝数高达600多万,销售额差的根本原因是张老板没提供直播脚本,仅在开播前不足72小时发来一份产品说明,直播脚本相当于影视作品的“剧本”,重要程度不言而喻。
法院认为,张老板提供脚本的时间虽与合同不符,脚本质量也有瑕疵,但对合同的履行不构成根本性阻碍。法院根据张老板的过错程度减免了直播公司的部分责任,判决其向张老板退还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