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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雪时节,贵州省黔东南州雷山县达地乡排老村5家林农来到林地进行树畦修整、枯枝修剪、杂草清除,一片忙碌景象。“感谢雷山法院,让我们得到司法碳汇生态补偿金,我们管林护林更有底气有劲头了。”林农王廷标对前来回访的雷山县法官吴章义说到。
2019年6月,被告杨某龙为了修建液化气储存仓库,在没有办理《使用林地同意书》的情况下,对自家山林进行开挖,造成6.65亩林地毁损。2022年2月,杨某龙为了修复生态,主动对毁损林地补种了杉树苗,但因成活率过低,被林业部门认定验收不合格,后被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
负责“三县一市”环资案件集中管辖的雷山法院,过去对于环资案件被告,通常是责令其就地补植复绿,或责令其缴纳补植复绿费之类的生态补偿金,再转交案发地林业局进行异地补植复绿,在其“司法+碳汇补偿”创新机制中,该院也是如此操作。但法官就此案调查发现,杨某龙补种之处属“喀斯特地貌”,岩石砂砾太多,树苗难以成活;当地林业部门也表示,因全域森林覆盖率很高,难以另行落实用于异地补植复绿的土地。
雷山法院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丰富完善“司法+碳汇补偿”举措和机制,借道“贵州省单株碳汇平台”,首次试行生态补偿金直补林农的新举措,拓展“司法碳汇”在生态修复方面的作用。11月18日,在法官引导和监督下,杨某龙将其补植复绿费全部转为购碳款项,即通过“贵州省单株碳汇平台”认购2106株单株碳汇,为雷山县达地水族乡排老村王廷标等五户林农转入了6327元购碳资金。
经了解,“单株碳汇平台”对林农的树种进行拍照、编号,建起树木数量、碳汇价值、脱贫监测对象等信息库,再按每棵树每年碳汇价值3元计算,吸纳社会各界认购碳汇,购碳资金则直接全额打入林农账户。该院通过“单株碳汇平台”认购方式,引导监督当事人将补植复绿费投入平台确定的碳汇认购点,完成替代性修复,既让农户收到碳汇款,成为“卖碳翁”“卖碳婆”,获得“碳汇红利”“生态实惠”,提高管林护林积极性,又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
雷山法院此举在当地激起巨大反响,催生了良好生态效应、社会效应。许多林农称赞道:这真是一条好路子,今后只要管护好山林,就能叫树木变成真金白银,青山得到保值增值,而且不会再因林木被人乱砍,出现“只见人被罚判刑,不见人赔我金银”的担心了。目前,排老村和邻村众多林农,一改往日“农闲山闲林也闲”状况,纷纷顶着寒风冷雨,上山开展树林管护。(张百忠、朱洲、杨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