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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特林”是近年很火的一款烟花。近日,一段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街头,“边开车边放‘加特林’烟花”的视频在网络上热传,这波操作看似“炫酷”,实则已涉嫌交通违法,还有可能引发其他危险。

1月22日23时15分,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大队指挥分中心接到辖区南康派出所电话,称有群众报警看见在南康镇银丰路一辆小轿车在行驶过程中燃放烟花,同时表示在某视频平台上也刷到相关视频,要求交警部门处理。

接警后,第三大队立即展开核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迅速锁定违法车辆,并于当晚联系到视频中号牌为桂EB2***的车辆车主,通知其第二天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1月23日上午,桂EB2***号牌车辆驾驶人李某以及放烟花的乘客来到第三大队队部。值班民警对李某以及放烟花的乘客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边开车边燃放烟花的危害性。通过教育,驾驶人李某及该车乘客均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很后悔,当时图一时开心没有顾及后果,保证以后不再做出类似的行为。

随后,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人李某实施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马路不是游乐场,飙车、炸街、探出窗外放烟花等都是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请广大驾驶员切勿以身试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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