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明显提高,“有危难找警察”也逐渐成为一种常态,警民携手救助野生动物的事例屡见不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警察同志,这有两只漂亮的鸟,你们快来看看啊!”

“我是在路边看到它的,走到它身边都不动,是不是受伤了?”

“我也是,我也是,我看它的外形、颜色都跟平常见的鸟不一样……”

6月24日,两名群众一前一后拿着纸箱跑进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公安局凤城派出所,箱子里装着两只“漂亮的鸟”,称是自己在路边看到的,怕处置不当便随即送往派出所。

民警立即联系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经辨认,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雉鸡和夜鹭,工作人员表示将细心照料,待其身体恢复后再进行放生。

“我是在路边看到的,刚开始害怕它啄人,远远的看着,过了一会儿,它一直没动,我才走过去,发现它好像受伤了。”

“我看它很小,估计是一只幼鸟……”

7月4日中午12时许,高平市公安局河西中心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新庄煤矿公寓楼附近发现了一只猫头鹰。

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发现所谓的“猫头鹰”后先对其受伤处做了简单处理,并为其准备了食物和水,同时立即联系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经辨认,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xiao),工作人员表示将细心照料,待其恢复后再进行放生。

6月25日,阳城县公安局横河派出所接到某村村民报警称,在地头看到一只小小的“梅花鹿”,站都站不起来,遂向派出所求助。

了解情况后,横河派出所立即联系森林公安民警一同赶往现场,走近后仔细一看,原来并不是“梅花鹿”,而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狍子”,明显看出它还尚在哺乳期,民警找了一圈也没发现母狍子的身影,便小心翼翼的将其带回派出所,由兽医进行检查。

随后,民警联系了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会细心喂养,妥善照顾,待其恢复后在发现它的地方放生,等待母狍子将其带回。

离开时,小狍子发出了低沉的叫声,仿佛在向民警表达感谢。

“警察同志,我在田地里发现一只鸟,一动不动的,好像受伤了,不能飞行,你们快来看看!”

7月1日11时许,高平市公安局原村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后迅速前往,到达现场后发现该鸟额头顶部羽毛延长成丝状,形成金黄色羽冠披覆于后颈上,脸和前颈锈红色,后颈橙棕色扇状羽,自腰以后转为深红色。

经查阅资料,确认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腹锦鸡。

经民警检查,发现其腿部受伤严重,羽毛杂乱,后将其移交林业部门规范救治,待其身体恢复后再进行放生。

“猫头鹰进入繁殖季,老百姓们爱鸟护鸟成共识。”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说道。

7月1日、2日、3日,阳城县公安局町店派出所、东冶派出所、特警大队分别收到群众求助,称捡到了小猫头鹰,又不知该如何是好,只好抱来派出所。

小猫头鹰眼睛又圆又亮、浑身毛茸茸的。经民警们仔细检查,这些小猫头鹰的外表没有明显的伤痕,小家伙可能是因为翅膀力量不够,不具备飞行能力。

为确保猫头鹰能及时得到救治,民警联系了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待猫头鹰具备飞行能力方可放归大自然。

“喂,110吗?你们快来看看啊,我家地里有一只酷似猫头鹰的大鸟,不知道什么情况……”

6月19日早上,群众老侯像往常一样去农田干活的时候,发现有一只形似猫头鹰的大鸟被农田的围网缠住,一只大翅膀扑腾着,随即向陵川县公安局西河底派出所报了警。民警赶赴现场后发现,该鸟一只翅膀和腿部均有不同程度的擦伤,初步判断为晚上捕食野兔或田鼠时,不慎被围网缠住,后拼命挣扎导致的受伤。

为明确该鸟种类,避免二次受伤,民警迅速联系陵川县太行第一山国有林场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同时,将其先带回派出所等待进一步救助。

后经救护中心鉴别,确认该鸟为雕鸮(xiao),系夜行猛禽,全世界第二大猫头鹰,通常远离人群,活动在人迹罕至的偏僻之地,以各种鼠类为主要食物,被誉为“捕鼠专家”。

目前,受伤雕鸮正在救护中心接受治疗,待其完全伤愈后将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示:国家级保护动物受法律保护,私自收购、出售、宰杀和运输濒危野生动物均会受到法律追究。如果发现受伤、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不要自行救助和盲目放生,请及时与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让野生动物得到妥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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