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元旦已至,春节即将到来。记者昨日从合肥市公安局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合肥市全域范围内(除庐江县、巢湖市公告非禁放区域)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燃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继续不懈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公安机关将继续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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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30日,合肥市公安局发出致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信中称,2023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合肥市公安机关将继续不懈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合肥市四县一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合肥市全域范围内(除庐江县、巢湖市公告非禁放区域),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燃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
合肥警方表示,2018年1月1日,合肥市实施烟花爆竹禁放政策以来,获得了广大市民的充分理解和积极支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新规,主动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发现、劝阻、举报违规燃放行为,争做城市文明的践行者、维护者。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广大基层工作人员在全市大街小巷开展巡逻值守,用辛勤的汗水为全市人民换来了安静、祥和的元旦和春节。
在广大市民的共同支持和基层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下,合肥市禁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烟花爆竹噪声污染已经远离广大市民日常生活,市民被搬家炮、开门炮、红白喜事炮惊扰的烦恼基本消失。春节期间,全市空气质量明显上升,各项污染物明显下降。禁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庐江禁放区域不变举报属实可获奖金
2022年12月25日,庐江县政府发布庐江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公告。公告显示,今年庐江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遵循禁放区域不变,部门职责不变,违规处罚措施不变的原则。
根据相关规定,按庐城城区规划,东至外环东路(含路面以东城东医院、名人馆及康复中心),南至外环南路,西至城西大道—苏河路—金汤路—秉璋路(原长冲路)—外环西路,北至外环北路(新军二路),以上区域均包含路面在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公告称,对发现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可拨打“110”举报,并留下姓名和电话号码,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于一周内对首名举报人兑现奖金200元,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周勇
通讯员 合公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