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大力推进“暖民心老年助餐服务行动”,记者5月5日从合肥市民政局获悉,合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老年助餐服务的决定》,这是全国首个将老年助餐服务纳入地方立法的省会城市。

今年再建290个老年食堂(助餐点)

目前,合肥市60岁以上老年人有146万多人,占户籍人口18%。截至2022年底,全市已建成运营老年食堂(助餐点)826个,其中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560个,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266个,实现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全覆盖。全年服务老年人370多万人次。按计划,2023年合肥全市将再建老年食堂(助餐点)290个,其中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171个,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119个。


(资料图)

城市社区建设“十分钟就餐服务圈”

根据合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最新通过的《决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化老年助餐服务布局,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在城市社区建设“十分钟就餐服务圈”。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需要依托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通过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建设一批标准化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人口基数大,65周岁及以上人口数量超过14%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应当建设老年食堂。

鼓励单位食堂对老年人开放

《决定》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调整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城乡社区公共资源用途、处置闲置的国有资产时,应当考虑老年助餐服务布局。

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乡镇(街道)、社区(村)食堂对老年人开放。

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建设应当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的要求(仅提供取餐服务的除外),建在临近老年人集中居住或活动区域、步行通达性好、便于识别的位置,原则上应当设置在建筑物一层,不得设置在地下空间。确因条件限制不能设置在一层的,应当设置在三层以下并设有无障碍电梯或无障碍坡道。

经济困难老人视情给予就餐补助

《决定》明确,市人民政府制定老年助餐服务补贴政策。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老年助餐服务补贴制度,落实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的建设和运营补贴,根据老年人经济困难程度等情况适当给予就餐补助。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税费减免和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价格优惠等政策。

鼓励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志愿者等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符合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市、县(市)区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加强日常监管,建立老年助餐供应商动态调整机制。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武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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