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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就是诈骗!近日,石佛寺镇辖区一名群众慌慌张张跑到镇平县公安局直属分局报警称,自己在网上“刷单”被骗39000余元,请警察帮助。
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并第一时间上报县局反诈中心,对被骗资金流向进行追踪。经调查,受害人李某某在浏览网络时,点击“刷单广告”进入一QQ群,并下载“刷单APP”,先后在“派单员”“指导老师”“在线客服”等网络人员的引导下,对指定微信公众号、微视、抖音等进行音视频的点赞任务,随后受害人在客服人员指导下向平台充值500元、400元、3600元、12000元、9000元、13800元后,迟迟不见返利,在追问客服人员时,对方称其平台积分不够,需在充值16000元,此时李某某感觉上当受骗,并发现之前充值的钱已无法提现。
经县局反诈中心对被骗资金追踪,发现资金流向闫某某(男,48岁,陕西省西安市人)所办理的银行卡内,遂即办案民警奔赴陕西省西安市开展工作,经实地侦查走访,民警成功将闫某某控制,经查:嫌疑人闫某某在明知对方是从事网络诈骗活动的情况下,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售给对方,帮助不法分子进行网络信息犯罪活动,并从中获利。嫌疑人闫某某到案后,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闫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作者:苗蕾 编辑:黄磊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