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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解决“查人找物”难题,深入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创新升级,榆林中院与榆林市城投公共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建立“执行+智慧停车”执行联动机制,榆林两级法院可利用“执行+智慧停车”平台对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在榆林市停车信息进行监测,若平台检测到涉案车辆,即可将车辆停放位置信息推送给执行干警,由执行干警根据实际情况对涉案车辆采取措施。

4月7日15时36分,榆阳区人民法院“执行110”接到榆林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指令,要求立即派人前往榆林市开发区某停车场对被执行人车辆进行依法扣押,榆阳法院执行干警快速反应,立即抵达停车场,细致查找到案涉车辆后,当场致电车主要求其前来配合执行工作,车主赶来现场表明自己不是被执行人张某,而是案外人,被执行人赵某则是车辆登记人。

被执行人赵某在榆阳法院涉及3起劳务合同纠纷,涉案标的累计18万元,均未履行完毕法定义务。执行过程中,榆阳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赵某名下车辆,但因一直无法查找到该案涉车辆,故未能实际控制。经过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告知其如有执行异议可以向法院申请,该案外人最终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并将车辆钥匙和行驶证交至执行干警手中。

从接到线索指令到火速出发,再到成功扣押车辆,用时仅仅半小时,整个行动严丝合缝、周密衔接。这样周密、迅速、高效的行动流程得益于“执行+智慧停车”执行联动机制,本次车辆扣押也是该执行联动机制推行后首个执行“战利品”。

“执行+智慧停车”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拓宽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查人找物的新途径,借助执行信息化手段实现快速精准查控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可进一步强化执行威慑力,倒逼被执行人履行债务。

下一步,榆林法院将以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为契机,加强执行工作模式的创新转变,丰富执行联动机制,强化运用科技信息手段,推动执行工作打开新的局面,将促公正、提效率落实在每一个执行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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