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潇湘晨报》称:近日,有网友爆料,陕西商洛市政府要求各科室组织干部职工更换“22℃商洛”字样的统一城市形象宣传LOGO。“市政府办已成立专班定期检查通报”。

虽然此后在接受采访时,商洛市政府有关方面的人员称“并非硬性要求”,但显然公众对此回应并不太买账:内部要求是硬性,对外则称是自愿了吧?


【资料图】

也有个别网友站在商洛市政府的立场上为其辩护说:人家商洛市这样做,初心是好的、是善意的,其要求自己的政府工作人员统一使用宣传当地城市的形象标志,也不是坏事啊云云。

确实,说商洛市政府如此要求的本意是“好的”,是“善意”的,也应能说得过去——这又不是什么出发点不好,要求大家统一做违背道德或违反法治的事,反而是利于本地形象宣传,咋就要被质疑与批评了呢?

事实上,这些网友只看到事情的现象和表面,而没有思考和意识到此类“政府统一要求公职人员在私域中做什么”背后的真正延伸逻辑!

首先,个人的社交媒体账号主要属于私域的范围——权力之手不应过度干预私域权利,特别不应硬性干涉私域领域。

对国家权力的最大程度限制,与对公民权利的最大程度的保护,是现代文明治理中的一体两面之最重要方面,只有在这样的逻辑下,才能利于一个法治、文明与民主国家的最终建立!

所以,这才有了“对国家权力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国民而言,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名言与信念出现。

那么,我们再来看商洛市政府这种“初心不错”的统一要求之逻辑下,其实仍会延伸出像“为了市政建设,要求统一拆迁时,住户须统一服从要求”的事情发生;“为了文明创建检查,城管可以统一要求使用宣传门头”的现象出现;“要求所谓的自愿捐款,其实统一从工资中就扣除了”等情形发生……

当权力可以各种名义任性时,必然会有一天,有一些人权力就能任性到越界了——于是,权力在初心不良之下,也仍有可能会任性而为了!

所以,“初心不错”之逻辑出发点,并不能保障在权力任性之下,一定就能带来过程和结果的良好!甚至会为权力过度任性越界,提供了逻辑延伸到“初心不好”的前提与实践了。

所以,对于所谓“善意名义”下的权力任性,人们仍应予以警惕和警醒——“将权力关进制度与监督的笼子里”,才是解决权力以各种名义和方式走向任性的终极手段与保障!【原创评论:瑜说还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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