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翘作为全县主打道地药材品种之一,其采摘收入也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近年来,受连翘价格上涨、利益驱动的影响,出现了抢青采收行为。不仅造成了严重的资源破坏,而且使连翘品质下降,损害了全县连翘的市场声誉。为进一步规范野生连翘和人工种植连翘采收秩序,提升全县连翘的产量和品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根据全县地理区位和气候特征,对照2020版《中国药典》连翘检测项标准,将全县连翘的采摘时间确定为从每年的7月15日之后开始,在此之前的一切采摘、收购、销售行为,均视为抢青采收,应坚决予以取缔和打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严禁连翘采青的责任主体,要以林长制为总抓手,按属地管理原则,明确连翘资源区域的管护主体,制定具体的管护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强辖区内连翘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各林场、各行政村要结合护林防火常态化巡查,落实落细专人看管、护林员动态监管等措施,全力做好辖区内禁止连翘抢采掠青管控工作。
三、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连翘抢采掠青行为的打击处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要对连翘抢采掠青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对未到采收期在我县范围内收购不合格连翘的企业和商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四、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设置警示牌、张贴公告、广播、微信等多种渠道和方式,把禁止连翘抢采掠青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增强广大群众杜绝连翘抢采掠青的自觉性,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举报连翘抢采掠青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或有关部门举报揭发。
举报电话: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0911-5625349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911-5625077
县自然资源局:0911-5622158
县农业农村局:0911-5622227
县中药材中心:0911-5621315
黄龙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审核:王斌锋
编辑:王峻超
黄龙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