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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陕西省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需要,日前,省教育厅印发《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加强学生自我认知、学业规划、生涯规划与职业体验、专业选择和指导等方面提出新要求。
《通知》要求学校根据实际开设3年不少于36课时的高中学生发展指导课程,主要开展学生发展指导课程和职业体验活动,重点在高一、高二年级实施,唤醒学生自主发展意识并科学规划个人发展,可结合心理健康教育、综合实践活动统筹实施。推动高校以多种形式向学生介绍专业设置、选拔要求、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等,为学生提供咨询与帮助。
各学校要成立学生发展指导工作小组,把学生发展指导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学校课程计划,建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配备专兼职指导教师,推进学生发展指导与心理健康教育有机融合。有条件的学校可聘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社会组织机构的专业人员作为兼职导师参与学生发展指导工作、提供专业服务,积极构建各年级纵向衔接、校内外横向贯通的学生发展指导体系。
各学校要广泛开展各类团体辅导,针对性开展个体辅导,重视新生入学教育,使家长和学生了解高考相关政策并唤醒学生自我规划意识。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团活动与实践活动,以增强学生参与实践、自主探索的能力。积极拓宽校外教育资源,适时借助高等院校教师、课程等协同育人资源,并加强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协作,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职业体验活动,增强学生的职业认知,帮助学生了解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需求,了解不同行业的现状和发展前景,了解不同职业的工作任务和技能要求等。
各学校要将学生发展指导与综合素质评价有机结合,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发展,充分运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为每名学生建立个性化成长档案。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为学生进行科学系统的个性心理与生涯规划方面的测评,为学生发展指导提供有益参考。鼓励学校借助科学诊断工具和大数据手段,对学生发展进行诊断评估,对学生不同阶段的规划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
华商报记者 付启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