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佳钓尼岚酷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全国岸钓路亚锦标赛陕西洛南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陕西省洛南县钓鱼协会
三、协办单位
陕西省钓鱼运动协会
四、策划运营单位
中钓聚力(北京)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五、冠名单位
浙江佳钓尼工贸有限公司
六、赞助单位
黑金刚钓具有限公司
连云港丝威科技有限公司
永康市巡鱼宝渔具有限公司
慈溪市盛超渔具有限公司
七、支持媒体
CCTV5、湖南快乐垂钓、四海钓鱼频道、湖北卫视、长江云文旅频道、《中国钓鱼》(电子刊)、《搏鱼天下》电子刊、海峡钓鱼网、中钓协官方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号、抖音中国钓鱼、快手中国钓鱼官方账号、晓秀官方平台、中钓聚力小程序、相关钓鱼论坛、抖音、快手等社交媒体平台。
八、赛事类别
CAA岸钓路亚四类赛事
九、参赛人员
全国年满18-70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赛,限报60人。
十、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6日
地点: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抚龙湖风景区
十一、比赛项目
岸钓路亚尾数赛
有效鱼:鲈鱼
十二、竞赛办法
比赛时间5个小时,分为上下两个半场,每个半场通过抽签确定钓位,运动员仅限于在钓位的分界线之内作钓。
十三、成绩计算方法
按尾数多少排定名次,多者名次排前。如尾数相同,比较运动员在某一钓位的最多尾数,再相同则抽签确定名次。
十四、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名次靠前的将获得相应的运动员名次积分(按参赛人数的30%计算),其余运动员将获得参与分。
本次比赛奖励前20名运动员。
第一名:奖牌一枚、证书一本、岚酷路亚鹫C692M(2.06)二支(价值1398元);
第二名:奖牌一枚、证书一本、岚酷路亚鹫C692M(2.06)一支(价值699元);
第三名:奖牌一枚、证书一本、鹞套装一个、EZGO盛超LT2508渔轮一个(价值689元);
第四名:证书一本、鹞路亚单竿一支 、EZGO盛超LT2508渔轮一个(价值579元);
第五名:证书一本、加长型控鱼器一个、EZGO盛超LT2508渔轮一个(价值528元);
第六名至第十名:证书一本、佳钓尼迷你方形鱼护23200 一个、EZGO盛超LT2508渔轮一个(价值419元);
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证书一本、佳钓尼迷你方形鱼护23200一个、 EZGO盛超SG3000渔轮一个(价值344元)。
每位参赛选手获得参赛纪念品一份,价值519元,品种如下:
以上奖品及纪念品如有调整,按实际发放为准。
十五、参赛资格及报名
(一)赛事服务费:300元/人,CAA达人团(路亚)成员免收赛事服务费。承办方提供比赛日午餐及饮用水。运动员交通、食宿及其他费用自理。报名成功后因故不能参加比赛、提前退赛或因违规被取消比赛资格者,赛事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二)报名方式:通过中钓聚力小程序进行会员注册及报名
(三)报名联系:洛南县钓鱼协会董峰,电话:18891870888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
十六、裁判员
中国钓鱼运动协会将就近选派总裁判长,其他裁判由总裁判长和承办方协商选派。
十七、举报、申诉
(一)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其他运动员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举报者需实名制。
2.向所在赛区的分区裁判长进行举报。
3.提供举报者本人拍摄的视频、照片或相关两人以上人证等证据。
4.违规现象发生15分钟以内。
(二)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对分区裁判长对本人成绩统计有异议,本人应在15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进行申诉,总裁判长的判罚为最终判罚。
(三)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委员会的裁决有异议,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若胜诉则费用全部退还)。
十八、免责声明:
凡参加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鉴于路亚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性的意外风险,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风险自负。敬请所有参赛运动员提前自行办理个人意外事故保险事宜。
十九、其他事宜
赛事活动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组委会有权缩短或调整比赛时间。
二十、解释权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CAA 所有。
二十一、中国岸钓路亚锦标赛选拔赛仲裁委员会成员
肖骁,郝卫东,陈智
二十二、竞赛日程安排
7月15日
09:00——12:00 裁判员报道,赛前学习培训,布置赛场
14:00——17:00 运动员报道,领取纪念品
7月16日
07:00——07:30 比赛抽签
07:30——08:10 赛前准备。
08:10——08:30 开幕仪式
08:30——14:30 比赛
05:00——15:30 颁奖仪式
违规处罚
参赛人员违规处罚分为:
1.警告
2.尾数赛制罚减3尾,重量赛制罚减3公斤
3.取消比赛资格
4.上报中国钓鱼运动协会作追加处罚
一、参赛人员违反下列条例,情节较轻,未造成影响成绩结果或比赛正常进行,听从裁判劝阻并及时改正的,应给予警告处罚
(一)参赛人员在赛事活动中不听从组委会工作人员及裁判员指挥,不遵守各项赛事安排。
(二)未按要求使用路亚装备(路亚竿、渔轮、路亚饵)。竿长不得超过2.4米。只能使用拟饵,每个拟饵上只能挂1—3枚钩,每枚钩允许1—3个钩尖。禁止使用阿拉巴马钓组及双饵等(多拟饵组合型)拟饵。禁止使用串钩、飞蝇钓组。
(三)运动员进入赛场后自觉接受裁判员对钓具和拟饵的检查。独立完成赛前准备工作和垂钓整个过程。
(四)比赛中只允许一竿入水,并全程手持在自己钓位上作钓。拟饵的落点超出了自己的垂钓区应及时收回。收回过程中如有鱼获,鱼获无效。
(五)越位遛鱼,影响了相邻参赛人员。
(六)有意锚鱼和挂鱼。
(七)未计量前,无论有无鱼获参赛人员不得拎动渔护。必须在钓位上等待裁判员的计量。
(八)比赛成绩经本人认可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
(九)无论有无鱼获必须计量,如果不进行计量,按弃权处理。
(十)比赛中大声喧哗,向水域内丢弃垃圾。比赛结束后钓位上有垃圾。
(十一)未经裁判同意,参赛人员擅自离开钓位。
(十二)赛事组委员会发放服装及钓具,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
二、本次赛事中两次被警告处罚者或违反下列条例,影响到比赛成绩或比赛秩序,但情节较轻者,尾数赛制罚减3尾;重量赛制罚减3公斤的处罚
(一)鱼获必须计量完毕或存放在渔护中,才允许下一次抛竿。
(二)中鱼后,故意放大溜鱼区域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
(三)比赛中无效鱼入护。
(四)越位抄鱼。
三、参赛人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取消本次比赛资格的处罚
(一)有打窝行为。
(二)比赛中鱼获不计量。
(三)向鱼体内投放如石头、金属等物体。
(四)藏鱼、窜鱼(即将自己的鱼获给予他人或接受他人鱼获)。
(五)在赛事活动中有故意换人等弄虚作假行为。
(六)违反对钓具及拟饵规定有鱼获者。
(七)赛前及赛中过量饮用酒精或含酒精饮料,服用致兴奋、致幻药品物质。
(八)有针对技术官员、其他参赛人员、观众或其他人员使用侮辱性语言或手势,情节严重者。
四、参赛人员违反下列条例者,应给予上报中国钓鱼运动协会追加处罚
(一)在赛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情节严重者。
(二)比赛结束后,不接受赛后进行的现场媒体采访情节严重者。
(三)无故不参加颁奖,违反颁奖礼仪,情节严重者。
(四)因对裁判个人的问题或成见,通过媒体评论,质疑技术官员整体,否定整个比赛,而损害本项目的声誉,情节严重者。
(五)参与有价赌博行为,情节严重者。
(六)有影响比赛结果的行贿和受贿行为,情节严重者。
编 辑:冀柯均 责任编辑:李少虎
审 核:杨 森 签 发:张力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