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洛市教育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为商洛市初级中学、商洛市小学、商洛市幼儿园公开遴选43名教师,具体内容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遴选教师43名,其中:商洛市初级中学遴选教师28名、商洛市小学遴选教师6名、商洛市幼儿园遴选教师9名。遴选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商洛市所辖县(区)及以下中小学在编在岗且符合遴选条件的教师。在商洛市以外工作的陕西省所辖县(区)及以下学校的在编教师,符合岗位要求的也可报名。

(二)遴选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学历、年龄、资格证及工作经历要求详见岗位附表。

3.参加工作5年及以上(特岗教师参加工作6年及以上),近5年受到表彰奖励(各级表彰均可,包括年度考核优秀),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含见习期考核不定等次)。

4.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条件及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及到年龄、学历、任教时间、表彰奖励、教师资格取得时间均截止公告发布之日。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所受处分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类服务期未满人员或对转任(聘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服务期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4.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8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商洛市初级中学(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西段窑头巷1号,商洛市初级中学大门西侧)。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电话报名或委托他人报名。报考人员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2023年商洛市市直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四)提交资料。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2023年商洛市市直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一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期限内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参加工作时的录用文件复印件。

5.最高获奖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注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复印属实意见及公章)。

6.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其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六)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另行研究确定开考比例。

(七)准考证领取。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于8月16日上午8:00—11:3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四、遴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师岗位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能力和水平,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8月17日上午,详见准考证。

(二)奖励加分。应聘教师在任教期间,被省、市、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教学名师(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笔试成绩折算后按省、市、县(区)级分别加10分、7分、4分;被评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德育先进个人的笔试成绩折算后按省、市、县(区)级分别加8分、5分、2分(按最高荣誉奖励加分,只加一次)。

(三)确定面试对象。按照遴选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50%+奖励加分后的分值,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四)面试。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微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待后通知。

五、确定拟聘任人选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奖励加分+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不实行四舍五入。

(二)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荣誉高者优先、工龄长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六、考察

考察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通过查阅应聘者人事档案,对其学历、工作经历等资格进行审查,并对应聘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次。考察合格的作为拟聘用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不能聘用,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体检

经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应聘者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组织报名。应聘者对体检不合格的结论如有疑义,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3日内,可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公示及相关手续办理

(一)公示。体检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商洛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无反映的聘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由市人社局下发拟聘用人员通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九、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秩序,对违反遴选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按照《商洛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录用,并作出相应处理。

各有关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在遴选各个环节,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务回避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如有徇私舞弊等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编辑:韩婷  责任编辑:孙黄荣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