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截止2022年12月27日,由云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共170家,许可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109个,应用程序123个,论坛2个,公众账号382个,网络直播2个,其他2个,共计620个服务项。

附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截止12.27)

云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