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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召开打防侵财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并通报洞头“3.23”特大黄金盗窃案侦破情况。
发布会上称,备受群众关注的“3.23”特大黄金盗窃案,经过公安机关锲而不舍、艰苦不懈的全力侦查,终于在近日成功告破,陈某某(男,49岁,温州洞头人)、翁某某(男,48岁,温州瓯海人)、吴某某(男,46岁,温州瑞安人)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历时2年零8个月。
案情回顾:
2020年3月23日上午,洞头区公安分局接群众报警,该区大门镇富民街某金店展柜内2800余克各类黄金首饰被盗,价值共约100万元,是洞头有史以来最大的黄金盗窃案。民警在侦查中发现,现场没有留下明显的痕迹,作案人员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作案手法老练,极有可能是熟悉地形且有盗窃前科的人员所为。公安机关对相关嫌疑对象开展了大量的走访排摸、追踪调查工作。但由于没有发现足够的证据,该案一直没有告破。
“此案案情重大,对长期安宁祥和的海岛乡镇而言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只有破案才是对人民群众最好的回应。不破此案,绝不收兵!”洞头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黄伟说,案件发生后,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第一时间成立联合专案组,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开展不懈追踪和执着侦查。
尽管面临重重困难,但公安机关始终做到专案不撤、力度不减,侦查攻坚步伐从不停止。通过持续排查,曾因盗窃黄金被判刑、有多次盗窃前科的洞头区大门镇人陈某某被纳入侦查视线,公安机关在调查时发现该陈某某正在从事走私犯罪,立即组织警力将该陈抓获归案。
在对该陈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立即抽调侦、审专家集中会诊,制定了审讯与侦查研判同步进行的侦查策略。专案组发现陈某某昔日的狱友翁某某,在“3.23”特大黄金盗窃案发生时,正在瓯海区经营着一家典当行,且与瑞安市某金店老板吴某某存在不明缘由的资金往来,累计金额达60余万元,该二人有重大销赃嫌疑。
公安机关立即传唤上述二人,经审讯,翁某某、吴某某向专案组供述曾多次从陈某某处收购盗窃黄金的事实。随后,专案组以翁某某、吴某某的供述为突破口,对陈某某开展针对性审讯,全面突破其心理防线。2022年11月,陈某某向公安机关彻底交代了其实施“3.23”特大黄金案盗窃和销赃的全部犯罪。目前,该案部分赃款已经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接下来,温州公安将持续保持高压严打的态势,重拳打击突出违法犯罪,努力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更加充实、更有保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