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把妮妮找回来了。”近日,陕西省兴平市70多岁的任某拉着兴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手泣不成声。
原来,任某的外甥女妮妮5年前外出务工后,便杳无音讯,家人心急如焚却毫无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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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的通知》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立即开展专项活动,向全省检察机关布置任务:“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自此,一批和任某一样陷入困境的“半边天”在检察院的履职守护中,重燃生活的希望。
变“被动介入”为“主动履职”
妮妮的失联引起了对辖区困难妇女重点走访的兴平市检察院干警的重视,立即报告了院党组,兴平市检察院随即安排干警开启了一场特殊的寻亲之旅。
经过多方走访、打听、查询,历时3个月,检察官最终在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检察院的协助下找到了妮妮。
妮妮一家团圆了,但从全省检察机关地区差异大的实际情况来看,如何从“被动介入”向“主动履职”转变成为陕西省检察机关的心头大事。
陕西省检察院立即协同陕西省妇女联合会共同制定工作目标,细化绿色通道、实施多元救助、开展联合回访等规定,要求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及妇联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
与此同时,陕西省检察院将司法救助办案数量纳入业务核心数据,作为“三有”争创目标,进行责任考核,极大调动了全省基层院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积极性。
“要把这项活动作为当前深化妇女权益保护的重要载体和举措,在救助重点、救助方式、救助力度、救助效果上下功夫,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陕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苏继敏如是说。
变“坐等送案”为“上门问案”
2022年年初,西安市长安区网格员小王在走访中发现了因精神疾病患者肇事导致生活困难的妇女刘某某,随即拨打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电话。
及时掌握救助线索,是确保对困难妇女群体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重要环节。对此,陕西检察机关强化主动救助意识,以政府部门与社会团体协同工作的司法救助联动机制为基础,积极发掘救助线索,努力拓展救助案源,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
对刘某某的救助就是长安区检察机关联合区委社会治理办建成“长治”检察工作e站,以检察官携手网络员模式,摸排司法救助线索的一次成功尝试。
为畅通申请渠道,汉中市检察机关注重扩大司法救助工作社会知晓面,利用“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五进”“三官一律进社区”等平台,进村入户宣传,收集掌握救助对象基本资料,告知救助权利。
榆林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联系乡村振兴部门,将司法救助困难户情况、申请主体、救助条件等通过乡村振兴部门工作群发到每个乡镇、每名驻村干部,从点到面全覆盖,推动救扶接力,促进救扶融合。
“我们就是要通过多种形式,扭转控申检察部门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有效提升全省检察机关及妇联等单位移送救助线索的主动性,形成救助工作‘一盘棋’格局。”陕西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干警巨振阳说。
变“一时救急”为“长效机制”
近日,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收到了司法救助申请人婷婷奶奶送来的感谢信。
婷婷是一名脑瘫患儿,父母离婚后长期由年迈的奶奶照顾,母亲王某一直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也从不看望女儿。无奈之下,2022年6月,父亲徐某和婷婷奶奶向安塞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王某。经过检察官和法官共同努力,释法说理,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庭审尽管结束了,但是婷婷的状况却让检察官时常挂牵。2022年8月,安塞区检察院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婷婷发放救助金3万元,以解其燃眉之急,并积极协调区残联、区工商联、区妇联等部门开展多元救助帮扶,让婷婷的生活有了起色。
“司法救助金只能解一时之急,关键是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形成多方联动的局面。”陕西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王晓东说。
汇聚社会力量,推动建立多元救助的长效机制,在此次专项活动中早已成为全省三级检察院的共识。
西安市蓝田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与县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工作方案》,对工作职责救助对象、受理条件、救助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妇联搭建救助帮扶困难妇女协作平台,并协调残联、乡村振兴、教育等部门落实综合帮扶措施,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妇联联合印发《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意见》以来,在严厉打击侵犯妇女权益犯罪的同时,共发出涉妇女权益保护各类检察建议46个,充分保障了女性的合法权益。
“妇女是亿万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社会发展进步的中坚力量,陕西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通过和妇联等部门密切协作,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妇女维权工作开拓了新思路。”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权益部兼职副部长、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方燕对此次专项活动给予高度评价。
据统计,陕西省检察机关2022年共救助困难妇女1249人,发放救助金1184万余元。
“2023年,陕西省检察机关将突出救助重点,对于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协同开展救助帮扶工作,帮助其尽快摆脱生活困境。”苏继敏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