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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关停,预交费却迟迟不退,该怎么办?遇到这样的烦心事,顾女士等26名家长将公司诉至北京昌平法院。在法院的组织协调下,一笔笔款项顺利退回到家长们的账户,这批涉未成年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资料图)

幼儿园倒闭,请求退款遭遇“踢皮球”

2019年儿童节当天,一家幼儿园正在开展促销招生活动,顾女士认为这家幼儿园离家近,课程丰富,营养配餐也不错,便为儿子小佳购买了三个月的半日托班套餐,并与公司签订教育培训合同,李某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不久后,李某将幼儿园“打包”转让给沈某,公司经营主体发生变更,双方就资产转让、债权债务进行约定。因疫情期间幼儿园停学无法上课,顾女士向幼儿园请求全额退还学费,工作人员承诺核实完退费金额后进行退款。

但很快,幼儿园因经营不善正式关停,公司的工作人员向家长们发布通知称将很快返还学费、餐费等剩余费用。但后续家长们多次催要,公司都借由推后。于是,顾女士等26名家长无奈之下将幼儿园运营公司和李某起诉至昌平法院。

谁来还款成“谜团”,法官快速破题解扣

考虑到原告、被告人数较多,为方便双方当事人提交诉讼材料,减少诉累,承办法官孙豫萍为当事人提供了工作邮箱地址。

法官在审查证据过程中发现,大多数家长没有合同,仅有简单的收据和付款凭证。为此,孙豫萍通过一案一梳理的方式,仔细核对幼儿入学时间、缴费时间、收款主体等关键信息,摸清案件基本情况,确定合同关系主体。

庭审中,被告李某坚持认为幼儿园已经转让给沈某,自己无需承担责任。沈某则辩称自己与李某签订转让合同时,对退费事宜并不知情,而且向家长们收取费用的是李某,应当由李某来处理退费。两方分歧较大、各执一词。

法官根据李某与沈某的合同书及补充协议,分析认定李某对幼儿园具有实际控制权和经营权。对于李某向沈某收取的出让款,李某未能说明其合理去向,也没有提供相关证据,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最终,法院判决幼儿园运营公司向家长们返还费用,李某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协调+督促”,激励当事人自动履行

案件宣判后,孙豫萍法官耐心与李某沟通,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向其发放《自动履行事项通知》,告知其自动履行期限及延迟履行后果。但李某仍有顾虑,称还款涉及与26名家长进行对接,沟通成本大,财务流程长,希望能在法院的组织下完成履行义务。与此同时,顾女士等数名家长们也纷纷打来电话询问案件进展。

为了助推生效裁判妥善履行,打消家长们的疑虑,法官团队充分延伸审判职能,制作了“案件自动履行电子台账”,对判决生效时间、当事人联系方式、收付款信息、是否履行及履行时间等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同步给李某。同时实时更新台账,对未履行义务的案件,及时予以预警督促,已经履行完成的,法官则通过电话沟通、上门回访了解情况。

“多亏了法官的努力,大家终于拿到了退款!”“感谢法官团队的细致工作,为我们还款提供了便利。”很快,26名幼儿的学费陆续退回到账,家长们和李某均致电法院,表达感谢之情。

孙豫萍法官表示,像制作电子台账这样的方式,正向激励了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有利于提升案件判后履行效率。未来将丰富拓展台账功能,助力立审执有序衔接,加强全流程调解、全方位督促,运用其解决更多批量纠纷案件,加速兑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

文/杨婷婷李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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