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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3日下午,市民陈女士陪同康女士到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城桥派出所报案。康女士称,自己于4月3日上午放置在出租屋衣橱内的现金和首饰被盗。
接报后,警方立即开展调查。通过现场勘查,发现该出租屋内并不存在其他陌生人员侵入的痕迹。
警方通过调阅公共视频、开展社区走访,发现当天只有陈女士在案发时段出现在出租屋内,并且能够接触到康女士的现金及首饰。
警方初步断定,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4月6日下午,警方将陈某带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陈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同住室友康女士现金、首饰的犯罪事实,并表明其盗窃的目的是为了偿还拖欠朋友的借款。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崇明警方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