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渐浓,街市繁华。近日,在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都林街一家烧烤店门口,老板娘送完最后一拨客人,准备打烊回家。“大多时候都会忙到深夜一两点才关店,我们这里治安好,看到民警和义警在巡逻,心里就有满满的安全感。”她说。

平安是民之所盼,亦是发展之基。兴安盟各级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依靠群众,大力培育、扶持群防群治队伍,助力辖区巡逻、调解矛盾、服务群众、平安宣传等工作,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推进平安兴安建设,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汇聚群众力量 构建社会“大平安”


(资料图片)

警力有限,民力无穷。邻里之间有矛盾纠纷,去找“红马甲”进行调解;发现安全隐患、案件线索,赶紧告诉在社区巡逻的“红马甲”……在乌兰浩特市活跃着一支“红城义警”队伍,他们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在公安民警的带领下工作在各个小区,成为社会治安的“流动哨”、化解纠纷的“调解员”、收集社情民意的“顺风耳”。

2020年以来,乌兰浩特市公安局发动义警力量下沉到网格,投身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以社区网格为基础,283名义警队员主动认领网格,承担义务网格员、单元长、楼栋长等职责,形成了以专职社区民警、辅警、网格员、义警为骨干,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1+1+N”(即1名社区民警+1名专职网格员+N名义警)社区警务工作模式。

“红城义警”协助社区民警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扫黑除恶线索搜集、消防安全防范、反电信网络诈骗、禁毒宣传等市域治理平安创建工作,并通过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及时报送电动车楼道停放、违规搭建、违规经营等违法信息,有效破解了社区民警下不去、基础信息上不来、群众工作不深入的难题。同时,“红城义警”还在公安民警的带领下,参与公安机关“云剑”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破案线索400余条,协助公安机关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开展反电信诈骗宣传、帮代办、治安巡逻等志愿服务1200余次,清除治安消防隐患300余处,救助群众160余人次,调解化解矛盾3000余起。

收集社情民意 化解矛盾“促和谐”

“戴上印有‘春州义警’字样的红袖标,就意味着肩上多了一份责任和担当。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对于老百姓来说可能就是大事、难事。”刚成为“春州义警”队员的宋晓宇,深刻地认识到自己这份“兼职”对老百姓的意义。

宋晓宇是突泉县突泉镇湖西小区居民,今年3月23日被突泉县公安局聘为“春州义警”,他发挥人熟、地熟优势,很快就熟悉了“义警”的各项工作。此前,湖西小区居民因邻里间纠纷发生争执,宋晓宇了解情况后,及时向利民派出所反映,民警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充分听取了各自的利益诉求后,经过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并握手言和,一场邻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春州义警,来自群众、服务群众。”今年3月23日,突泉县公安局广泛培育和引导动员企事业职工、业主商户、退伍军人、老党员等群防群治力量组建了“春州义警”,辅助公安机关开展校园护学、治安巡逻、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努力构建社会治安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据介绍,为了将“春州义警”锻造成一支“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的队伍,突泉县公安局对义警队员开展了岗前培训,切实增强联防队伍整体战斗力。

目前,突泉县公安局已组建3支“春州义警”队伍,发展“义警”队员80余名,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巡逻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100余次,成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的重要补充力量。

延伸服务触角 解决群众“急难事”

5月14日,在科右中旗代钦塔拉草原上,5名臂戴“红枫义警”字样红袖标的义警队员在代钦塔拉派出所民警的带领下,在图什业图亲王府景区巡逻,并对过往游客开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

2019年7月,科右中旗公安局成立了首支“红枫义警”志愿服务队,协助公安民警开展治安巡防、法律宣传、服务群众等工作,逐步探索出一条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之路。“‘红枫义警’把广大志愿者组织动员起来,最大限度地激活民力,实现志愿服务与公安工作有机融合,不断提高广大志愿者参与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激情,警民同心共同守护平安。”科右中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不到一个小时我的手机就找到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给你们点赞!”6月6日,游客吴某来到代钦塔拉派出所警务服务站求助,其手机在景区丢失,手机内有重要文件和信息,希望民警帮助找回。代钦塔拉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景区内“红枫义警”队员一起走访调查,查阅附近视频监控,最终发现手机被附近商贩捡到,民警立即与商贩取得联系,商贩赶到派出所将手机归还失主。吴某对民警和“红枫义警”队员的尽心尽责连连称赞。

目前,科右中旗“红枫义警”队伍已有成员110人。今年以来,“红枫义警”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巡逻200余次、法律宣传200余次、服务群众200余次;协助派出所处理治安案件22起,调解各类纠纷108起。

警民合力“义”起携手护平安。如今,“红城义警”“春州义警”“红枫义警”等群防群治力量在公安民警的带领下,活跃在兴安大地上,构建起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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