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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合肥市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中出现了一些新现象、新问题,特别是一些房企业失信行为损害了广大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为加强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业自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修改了《合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正在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合肥市房产局于2013年8月20日印发了《合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考评暂行办法》(合房〔2013〕172号),这次是在原办法基础上,充分借鉴了苏州、成都、无锡等地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的经验做法,征求部分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意见与建议,研究草拟形成《合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合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共六章26条,分为总则、信用信息采集、信用等级核定及公布、评价结果应用、监督管理、附则等六部分。
对开发企业分为A级(分为AAA级、AA级、A级)、B级、C级和D级六个信用等级。
对D级的开发企业直接取消参与本市项目土地出让、开发建设、项目代建资格;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评级实行动态计分和考核制度,合肥市房产局每半年依照信用评价标准对信用进行统计公示,将评定结果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余佼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