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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全面启用存量房交易服务监管平台的通知》,明确合肥市存量房交易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存量房平台”)将于3月1日全面启用。

据悉,存量房平台经前期试点运行,已具备全面启用条件。自3月1日起,原网签系统不再开放购房资格查询、网签合同新增功能。全面启用存量房平台前,尚未申领存量房平台密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企业应完成密钥申领工作;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应完成与存量房平台系统对接工作。

《通知》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加强对本机构从业人员管理以及业务培训指导,帮助从业人员充分熟悉平台操作流程,及时了解、适应新老系统变化,为交易双方做好居间服务。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在前期试点运行基础上,合理调整业务流程,及时消化存量业务,主动与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对接,规范房源信息发布行为。各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应提高认识,依法依规经营,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平台管理责任,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各房地产估价企业领取密钥后,应及时在存量房平台核对并完善企业相关信息。(记者 谢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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