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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始终把巩固脱贫成果作为第一民生工程,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着力夯实“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促进脱贫人口收入稳定增长,做到“四个聚焦”,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聚焦“强支撑”,坚持高位推动。建立县级领衔、乡镇主抓、部门督导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成立由县委常委任班长、政府副县长任副班长的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五大振兴”工作专班,构建“1+5+1”领导推进机制,形成“县委统一领导、部门合力共为、镇村推进落实”的工作体系。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141次、分管负责同志先后175次督导调研有效衔接工作;夯实20个镇(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2名党政班子成员分管有效衔接工作,县乡配备乡村振兴专职人员150人,配备村级乡村振兴专干308名,配备网格员2798名,为77个重点帮扶村选派第八批驻村工作干部233人;48家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先后10余次会商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形成了协调配合、资源共享、高效运转、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实现县乡村组四级联动。
聚焦“有保障”,落实帮扶政策。印发《帮扶联系人走访“六个一”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帮扶人开展帮扶,持续关注“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核心指标,确保核心指标排查及时、全面,发现问题分类分层处置。对新增231户934人监测对象制定落实帮扶措施,调整优化脱贫户和监测户帮扶措施。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各级专职信息员、基层干部、专干和帮扶责任人的作用,确保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升数据质量。建立信息共享比对机制,比对住房、教育、医疗、救助等预警信息。建立定期评估机制,每月对监测户集中开展评定工作,实行动态调整。建立分类帮扶机制,分类制定帮扶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聚焦“补短板”,推动问题整改。健全“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结合“春夏行动”、集中排查,全县动员驻村干部、帮扶联系人、网格员等共计7123人开展集中排查,共排查农户26.6万户、113.59万人,排查问题1855条,其中“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排查发现问题316个,已全部整改完毕。
聚焦“促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立足产业优势和资源禀赋,以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为引领,谋划特色产业项目,投入产业发展衔接资金1.9080亿元,实施到村项目35个、到户产业项目7635个,关联脱贫户及监测对象7194户,新建农业特色产业园区12个。开展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提升行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高标准推进农村改厕、垃圾处理、品质提升等工作,改造农村卫生厕所8000户。实施农村道路提质工程,改造58.426公里、养护197.052公里、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约228公里、危桥改造6座,行政村主干道实现硬化。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组织召开全县“万企兴万村”专项行动推进会,动员县内外民营企业和商会组织投身到乡村振兴中来,凝聚起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磅礴力量。(朱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