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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宣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该市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年至2022年底,宣城市排查的229家“散乱污”企业已完成整改。
该市印发《关于开展“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再整治、再清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各地政府对“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的主体责任、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把清理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乡、村、企业,打通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最后一公里”。
针对“散乱污”企业小型化、作坊化、隐蔽化及难发现、难监管、易反弹等特点,该市将排查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融合,开展网格化排查,不留死角。在前期完成“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强化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构建治理“散乱污”企业长效机制。
针对部分区域“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存在盲点、漏点等问题,该市对2017年以来已经上报完成整改的“散乱污”企业再次“回头看”,先后排查288家“散乱污”企业,杜绝“死灰复燃”“换地上马”等现象发生。(记者 张敬波)